清算公告:上海日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其他有
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
定,公司提前终止经营。公司现已成立清
算组,进入法定清算程序。为保护债权人
的合法权益,敬请本公司的债权人,于本
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书面申
报债权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处理,特此公告。
联系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88号
2904A室;联系电话:021-XXXXXXXXX
021-XXXXXXX清算组负责人:大内山正夫
上海日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11年10月29日